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木兮在这个夏天天荒地老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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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3点30分,夜很静,小小的房间里只有电脑启动的声音。

安静地读喜欢的文字。在这个夏天天荒地老,苍凉的题目,些许绝望的味道。

她一直都是自卑的,敏感的,脆弱的。

她很早就明白了,爱情最好的状态就是一个人生活,如同姜花的花语,永远将记忆留在夏天。这样就可以天荒地老,永永远远地留在两个人年少的记忆里,充盈着今后的生命。

好似看到年少时的自己,校外石阶上孤单的背影,不肯承认的相思,不敢表白的话语,默默守望已错过一生的情谊。

已来不及。

所能记住的,只是那时苍白的文字,字里行间溢满伤感的气息,在文字里才敢诉说的心思。

而那个爱穿白色衬衣的少年,其实就在那里。说着好听的普通话,手指纤细修长,眉梢眼角带着淡淡笑意,干净优雅、温润如玉。

有时又是另一种样子。那时他们的宿舍楼下是篮球场,午后四点半,我会恰巧在那儿走过,看他们飞扬的身姿和淌着汗水的脸,那汗水折射了斜阳的光,总是会微微刺痛我的眼;偶尔他们会大叫我的名字,肆意张狂的嗓音,穿越热闹的人墙,让我惶恐却又心生欢喜。操场边的榕树开满粉白的花,婉约清丽,一如少女的心思。我的影集里藏着一张他们球场上的照片,一个个都张着大嘴傻笑,明媚的青春闪着耀眼的光芒。

我确实有些忘记了。时光催人老,何况,那都是我一个人的事。

对了,那时校园歌手刚刚流行。老狼唱着此后好多年都不会换的同桌的你,沈庆的青春里花开花谢四季雨霏雪飞,云和泪纠缠,晨昏难辨。他在合堂的大教室里坐我前排,哼唱郑钧的灰姑娘,不美丽的我好想成为歌声里的那个姑娘。

窗外的天空澄澈高远,我把胳膊放在课桌上,下巴搁在手背上,用视线在他的白衬衫上写字。我写夏天来了又去,我还是很喜欢你…

后来我爱上了张爱玲的文字,那里面满是冷冷的决绝的气息,清醒凛冽自持如她自己。她写: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,于千万年之中,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,没有早一步,也没有晚一步,刚巧赶上了,那也没有别的话可说,惟有轻轻地问一声:“噢,你也在这里吗?”这其实是个凄美的故事,在她孤绝的生命里却是描绘最温情最亮色的一笔。那时的她正恋着胡兰成,爱是身姿放低到尘埃里、欢喜的心在尘埃里开出的花。而穿着月白衫子的邻家男孩,终是负了这人面桃花。

倾城之恋里面,柳原每次走到那堵墙下,总会想起地老天荒之类的话,一个人的地老天荒,如此悲凉。

深夜的电话里,他给流苏念:死生契阔,与子成说;执子之手,与子偕老。那晚的月亮在流苏的泪眼中大而模糊,有着绿的光棱,说过的爱,是浸了月色的梦。

朋友依然在期待地老天荒的爱情,相信有一种爱就等在那里。她说:姑娘,别来无恙?我一切如常。窗外星光摇曳月华如练,我真想念她有点暗哑的声线、清亮亮的眼。

我也愿意相信美丽的童话,期待生命中的每一次奇迹,只是不敢奢望,所以就近地,抓住一些触手可及的幸福,让自己做个每天可以笑的女子,和女儿一起静看花开花落,坐望云卷去舒,在她夸乌云好美的时节里,让世界与自然真实地感动自己。

天荒地老的文字,触动的只是往昔的一些碎片,而世间有没有如此坚定的情感,谁又得知。每一次花开,记得珍惜;每一次相遇,充满欣喜,即使是生命中无法逃避的伤,我们也可以从容地走过去。

在每一个季节,做美丽从容的自己,如此天荒地老地走下去,这应该是,生命存在的原初的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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